01中学部
弘扬宪法精神,推进依法治校
01七年级甘梓力
《严于律己,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》
亲爱的各位老师、同学们:
大家上午好!很高兴能在这里作国旗下的讲话。我是七年级的甘梓力,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《严于律己,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》。
俗话说: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”,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,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。对国家、社会来说,这个规矩就是法律。
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,是社会进步、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,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。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,民族的未来希望。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,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。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我们,可塑性很强,从小培养法律意识,进行普法教育,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,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,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。
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,首先,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,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,逐步培养法律素质,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。其次,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,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。最后,我们也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,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,带动周围的人,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同学们,十年树木,百年树人。让我们行动起来,从自己做起,从身边小事做起,自觉做到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护法,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。
我的发言结束,感谢大家聆听!
02小学部
懂得维权学会诚信
01数学组邓诗婧
《懂得维权学会诚信》
亲爱的老师们、同学们:
早上好!
本周三是3月15日,大家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日子吗?是的,本周三是“3·15消费者权益日”。那么同学们知道为什么要设立这样一个日子吗?让我给大家讲一个小故事。一对贫穷的农村夫妇,买了一包种子,种到了田里,到秋收时却颗粒无收,因为买的是假种子,夫妇俩抱头痛哭,伤心欲绝。那么,作为消费者,夫妇二人的权益,是不是值得保护呢?
在我们平时的生活中,这种问题太多太多了。所以,到1983年的时候,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将每年的3月15日确立为了“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,来保障消费者的权利。1984年,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,1987年,中国消费者协会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。
或许有的同学会说:维护消费者权益不是家长的事情吗,与我们学生有什么关系?其实不然,只要你掏钱买了东西你就扮演了一个消费者的角色。
我们都知道,中国的钱叫做人民币,有面额1元、5元、10元、20元、50元、100元的,还有5角和1角的。同学们手里的钱或许不多,但只要你用钱换取了你想要的物品,那么这个过程就是“消费”。
大家觉得钱是从哪来的呢,或许有同学会说“钱是从树上长出来的”“钱是从手机里刷出来的”“钱是从银行卡里取出来的”。其实这些都是大家的误解,钱是你们的爸爸妈妈通过辛苦劳动换来的,是他们付出必要劳动后的报酬。
钱的获得来之不易,那如果我们买到过期食品、盗版书、山寨玩具,大家是不是会很生气呢?这个时候,我们应当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?
首先,同学们要记得保存证据,包括小票、照片、视频。如果食品中毒就医的话要有就医证明。然后,同学们要去找商家协商,如果协商不满意,可以拨打维权电话12315或者12345,向相关部门投诉、举报。
同学们,权利的行使离不开义务的履行。那么,我们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,要做到哪些呢?
一是要树立适度消费的观念。我们作为学生没有自己的收入来源,消费全靠父母。所以我们的消费要匹配自己的正常需要,比如身体发育需要的饮食、增长智力需要的书籍、符合学生身份的必要穿着、文艺体育训练等……不盲目攀比,不为了追求时髦去讲吃、讲穿、讲玩。
二是要学法懂法。同学们可以在父母的带领下学习《消费者极益保护法》《产品质量法》《食品卫生法》等法律法规,做诚信守法的消费者。
三是要依法行使权利。同学们在保障自己权益时,也应该尊重经营者的人格,主动远离违法消费、抵制假冒伪劣商品,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,要依法、依规维权。
四是要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,维护诚信的消费环境。
诚信、秩序、责任,是“3·15”的价值;坚持、执著、奉献是“3·15”的意义!
公民意识从我起步,同学们,在第41个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,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,维护消费权益,守护社会诚信。
谢谢大家!